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具体规定: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 , 就地办案 。
【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具体规定】释义:开庭审理的地点在受诉法院审判厅内进行,也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可能,到当事人所在地、案发地、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审理 。巡回审理可以方便群众参加诉讼,有利于生产和工作,判决生效后更容易执行 。
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具体规定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,【什么知道】www.shenmezhidao.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:
- 歌手当打之年谁先被淘汰
- 夫妻闹矛盾如何解决
- 如何刻录vcd光盘
- 肾疼症状有哪些
- 全国第七次普查人口有什么用
- 胆汁反流吃什么食物好
- 宝宝夜里哭闹的5种原因
- 类风湿关节炎怎么治疗
- 奇葩说第六季播出时间
- 傅雷家书第四章概括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