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权代理民法总则是什么意思

无权代理民法总则的意思是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:
1、狭义无权代理;
【无权代理民法总则是什么意思】2、越权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;
3、表见代理 。
狭义的无权代理,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,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 , 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 , 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。
【法律依据】
根据《民法总则》规定,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,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,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。未经追认的行为,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。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,视为同意 。

无权代理民法总则是什么意思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,【什么知道】www.shenmezhidao.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: